1 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女人。 她姓沈,名筝,家中排行第四,所以很多人也叫她——沈四。 她死的时候很凄凉,也很痛苦,一直在不停地吐血,那时她刚刚生产完不久,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身上竟然有这样多的血。 她一定很疼,我看见她的手死死地抓着床褥,硬生生地崩断一根指甲。 可她一直在笑,温柔的,眷恋的,愉悦的,嘴唇蠕动着,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大概是在唤她家人的名字。 最后她唤我,和我说:“桑……桑吉,你能不能,帮我把完颜煌喊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想见大皇子,她都快要死了。 她可能还不知道,大皇子昨天刚下的命令,等她死了,要将她悬尸城墙,用以羞辱她的国家,要给隔岸驻扎的大梁将士们看着。 大皇子不会再上她的当了,他不会再去爱她了,他也不会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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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成了丧尸,感觉家里最安全。可是门外军队马上就要突围进来,我怎么证明自己还有理智!好急! 我用虎口夹起桌上的笔,在纸上笨拙的涂出了六个字。 「我是人 别开枪」 (故事虽虚构,脑洞极大,但感情极真) 我成了丧尸。 在那之前我是个丧失运动神经的死宅写手,辞职在家写作。 一三五可乐炸鸡,二四六炒面盖饭,周天女友做饭。 我这样的人,会有女朋友? 不妨告诉你,我们在一起七年了,而直到僵尸袭城末日来临那年,我作为文青的狐狸尾巴才露出来。那时我无故厌世,只有她和故事陪着我。 「很可惜,你的理想不能实现了。」记得我辞职那天,这么对她说。 「你会知道我有什么理想?」她白了我一眼。 「哪能不知道啊?你不是一直想做家庭主妇么?可我的理想呢,是做个软饭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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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封妃那天,他在宫外跪了一夜。 龙榻上的男人闭着眼睛,不知是睡着了还是不想听我唠叨。 李公公为难地看着我,我无奈地摇摇头,故意放大了声音道:“陛下说罚谢大人跪着,也没说跪到几时,既然他不识好歹惹了陛下,那就让他一直跪着吧。” 李公公惊讶地盯着我,我又说道:“哎呀,这外面怎么下雪了,风也大得很,李公公,把窗户关紧了,别冻着陛下。” 果然,龙榻上的男人皱起了眉头。 李公公偷偷笑了一下,赞赏地朝我点点头。 外面风声大作,殿内虽有炉火,却依旧有些冷,谢承轩已跪了两个时辰了,也不知身体受不受得住。 风太大,吹开了窗户,多亏了李公公留了条缝,不然萧霆也不知道外面有多冷。 我本以为萧霆不会动谢承轩,所以今日在封妃大典上当谢承轩闯进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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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东是个北京女孩,她第一次见我时,穿了身学生服,我还以为她是个学生,后来才知道,是她男朋友喜欢她这样穿。 不光如此,她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衣服,但我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这些衣服,会为我而穿…… 我叫陈浩宇,之前,我谈了个女朋友,都快结婚了,可她家里提了个要求:必须在北京有房子。 我工资虽然还行,却还是追不上北京的房价,家里也帮不了多少,所以最后,她跟我分了手,和一个北京人好了。 我特伤心,当然也结束了同居,我发誓,一定要在北京买上自己的房子,因此,为了攒钱,我去回龙观租了个很小的卧室,跟房东同住。 我房东是个女孩,长相是甜美型的,名叫林一璐。 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她穿了身学生装,裙子很短,显得腿很长,小腿上的黑袜尤为性感,我那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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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为了和我在一起,等了十年。 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是那个传闻中被我妈妈养在外面的小鲜肉。 后来妈妈车祸去世了,我被他带回了家。 只是没想到,妈妈喜欢的男人,我也会喜欢。 飞机一落地,我就看到了一块巨大的广告牌。 上面的男人眸如星、眉如剑,是少有的好看。 跟十年前,他举着伞出现在我面前时一模一样,好像岁月对他格外温柔。 那年他接我回家的时候,也不过二十四岁。 在我心里,他不过是我妈妈的一个小情人。 我看不惯他,顺带着看不惯房子里的一切。 但是不管我怎么嘴硬,我也没有办法从他的房子里出去。 因为我已经无家可归了。 妈妈留下的财产和房子,都被那些吸血鬼瓜分了个干净。 没一个人想要养我。 唯一愿意养我的人,却是妈妈的情人。 「我从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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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一生,就是一部黑色幽默史。 青年时代的曹操约束自己,一心做应该做的事,却处处碰壁;理想破灭以后,他彻底自我解放,成就越大越任性。 曹操是个官三代,更准确地说是个阉三代。 其父曹嵩是老一代宦官领袖曹腾的养子。在东汉王朝众多的宦官子弟中,曹嵩称得上出类拔萃——捞钱送钱的本事不明觉厉、细思极恐,连太尉这样的高官都能买到手。 这一慷慨大方的「优良家风」使曹操在 19 岁就进入仕途,不久升任洛阳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局长。 任职期间,该同志严格执法,敢于拿宦官首领的家属开刀。许多领导同志都指出,像小曹这样的年轻干部在京城当一个分局长太过大材小用,特提拔为顿丘(今河南清丰)县令。 23 岁,在基层锻炼还不到一年的曹操就因为堂妹夫的妹妹宋皇后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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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分享一个我接诊过的病例吧。 那天夜晚我值班,由于是冬天,比较冷,一连接诊了好几个中老年人的脑出血、脑梗塞,忙得我焦头烂额。 正当我准备稍微松一松的时候,又来了一对青年夫妻。 男的是病人,31 岁,已婚,未育。 他说刚吃了夜宵,然后就头晕,并且有呕吐过一次,肚子也不大舒服,有点隐痛。 都快凌晨 1 点了,还吃夜宵,这生活习惯得改啊,我提醒他,示意他躺检查床上,摸摸肚子。 他告诉我,项目等着上线,一连几天加班加点熬了,不单只他一个人,主管也跟着熬。 后来肚子饿了,老婆心疼他,非得亲手煮了点鸡汤,给他送过来,没想到吃了不到半小时,人就不舒服了。 他是整个肚子都不大舒服,但是我检查了,发现右下腹疼痛比较明显,压痛也比较明显。 「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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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六年分手了。 挺荒唐的,半夜一点,男友突然发了个知乎帖子的链接给我:「这是你写的吗?」 沉默片刻,我回了一个字:「是」。 他好像终于松了口气:「那我们分手吧。」 我想回他「好」,至少让自己离开得有尊严一些。 可手指在屏幕上剧烈颤抖,眼泪擦了又流,怎么都打不出一个字。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你什么时候察觉到对方不爱你了」。 什么时候呢? 大概是上周一傍晚暴雨,他给我发红包让我打车,然后亲自开车,去城市另一边接曲心瑶回家。 我在便利店门口排了一个小时队才打到车,浑身湿透地回到家,却在朋友圈看到曲心瑶发了张照片。 暖黄色的灯光,还有灯光下眉眼柔和的他: 「谢谢林同学接我回家,请你喝姜汁可乐~」 那一瞬间,我的世界轰然崩塌。 1 失眠一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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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 年,美国海军的物理学家麦克莱恩,带着一群人捣鼓硫化铅近炸引信。 他发现,这种引信对热量产生的红外线很敏感,将来也许可以用在空对空武器上,用来更好地打飞机。 说起来,麦克凯恩是个科学家而非工程师,他的工作是理论研究,没有任何人要求他设计武器。 他做的这件事儿连拨款都没有,全凭个人兴趣,是主动为建设资本主义发光发热。 在他的努力工作下,1950 年,他终于搞出来了比较靠谱的样品。 他设计了一种导弹,导弹前方放置了近炸引信,对热源敏感的引信,可以引导着导弹追踪敌机,从而精准地命中敌人。 当时的空战还处于机炮时代,麦克莱恩的发明摆在美军高层面前时,真是让人开了大眼了。 美军高层立刻拨款立项,直到 1956 年中期,世界上第一款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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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皇上把一张银行卡甩到桌子上。 我看着愣了愣,试探性地问道,「鲁迅原名?」 对面和我趾高气昂一个多月的皇帝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周树人?」 此时我也顾不得什么礼仪尊卑,从柱子侧边一个健步窜到龙椅旁紧紧握住皇帝的手,「你也?」 「嗯!就离谱!」 2 友友们,画面到这有点奇怪,皇帝和太监紧紧相拥在一起并且双方都眼含热泪。 不对劲不对劲。 事情要从一个半月之前说起。 身为一个拥有铁的意志铁的精神的遛狗人,早上六点起床是常态,正当我溜着我的盖世小泰迪时,不知道哪来个花盆啪叽摔我脑袋上,当场失去意识的感觉还挺奇妙。 再次睁开眼睛时我就是个太监了,男默女泪啊友友们,不过这具身体显然很有秘密,太监不应该有的东西是没有,但是男人不应该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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