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现代思想的女青年穿越回古代,在当时男人的眼中,一定很有趣,有魅力。 1 「礼成——送入洞房。」 陌生又尖细的声音刺入耳膜,我下意识皱起眉头,勉强睁开眼后入目是一片红。 下意识想抬手扯去挡住视线的那抹红,我却发现身体竟是无法动弹。 耳边声音不断: 「恭喜晋王得此贵女……」 「华小姐和晋王真是郎才女貌……」 …… 直到屁股挨着床榻,耳边渐渐安静下来后,我才发现自己终于有了对身体的掌控权。 迫不及待地扯下那抹红色,眼里总算有了些别的颜色。 低头一看手里的那抹红:红盖头? 再看自己的衣服:凤冠霞帔? 抬头:古色古香的屋里,烛火摇曳。 僵硬地转动脖子,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丫头,十六七的模样。 只见她一脸惊慌,抬手夺过我手中的盖头给我重新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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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霸总文里的女秘书。 女主上线后,总裁直接把我开除了。 第二天总裁敲开我家的门,我顿时警觉起来,「现在是法制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总裁说:「我喜欢你还犯法了?」 1 从校园到职场,我对我的顶头上司顾长风进行着长达十年无果的暗恋。 昨天总裁和我说白莉莉将顶替我现在的职位,明天起让我去市场部报道。 我却第二天照常上班打卡,并在总裁办公室门口的办公桌前坐下按下电脑开机键。 白莉莉手足无措地抱着纸箱子,站在我的办公桌旁,嗫嚅着说这是她的工位。 我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所存在调岗行为不合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针对此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审判长大人。」 不好意思,一时间以为自己站在了原告席上。 于是白莉莉只得把箱子放到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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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定制婚纱。 被人先穿了是什么感受? 我住院那天。 新同事在我的婚房试穿我的婚纱。 哦,是我交往 7 年的高冷男朋友默许的。 于是婚纱和他我都不想要了。 1 我出差一个月后回来,发现林湛余有些微妙的变化。 比如,从来不喜欢吃水果的他,会在我挑选水果时来一句, 「暖暖,那个草莓不错,拿一盒吧。」 会在周末的午后,不经意间从财经杂志中抬起头问, 「你们女生,都喜欢亮晶晶的玩意吗?」 我故作镇定,淡淡地说:「也许吧。」 转过身时,我的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因为,刚才给他整理书房时,发现桌上有一个礼品袋。 打开一看,是某品牌的新款水晶发夹。 是我偶尔少女心泛滥时,会喜欢的东西。 我猜,这应该是他给我准备的小惊喜。 因为明天,是我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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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啊,最适合亵玩了。」 他垂眸瞧着我,鸦黑的长睫覆在面上,冷白的指间是一颗剥去皮的葡萄。 汁水四溅。 平日清朗干净的声线变得散漫慵懒。 尾调还有一丝笑意。 这是我的小徒弟无疑。 但他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徒弟。 1 我叫江皎皎。 是位神明。 掌二十四气节中的霜降。 没什么实权却也落得个清闲。 直到我遇上我的徒弟,陈渡寒。 渡寒。 这名字是我给他取的。 那年冬天很冷。 我领命降霜。 便与他有了交际。 初见时,他满头满脸都是血,在死人堆里找东西吃,衣裳破破烂烂脏得像条浸足了血的破布,露出一截青紫交错的小臂。 眼神却是狠戾,狼崽子似的冒着绿光。 他爹是胡人娘是中原人,一晌贪欢,生了他这么一个混血儿。 他爹给了他一双格格不入的绿眼睛之后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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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们还在仰望日韩印度,更别提世界第几了。 也就近十年,宛如开挂! 而且我认为十年后,中国将紧追美国,西太平洋无敌! 下面就让我们来回溯一下中国军事装备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各领域所处的地位。 50 年代:以苏联为师 新中国军事工业是在抗美援朝之后才真正起步的。 在此之前,尽管有一些兵工厂,也有大量缴获的武器,但是那个时期的中国,缺乏自主设计大型现代化武器的能力。 抗美援朝大大改善了新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地位,使苏联人对中国刮目相看,中国在苏联人心中不再仅仅是一个原料供应国,而是一个可以在远东地区分摊苏联军事压力的社会主义阵营第二号强国。 抗美援朝 随着而来的,是苏联人援建的 156 个工业项目,以及一系列的武器生产线。 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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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熟食摊挑选,突然听见旁边摊位老板的尖叫声。 我扭头一看,自己也吓得六神无主。 我女儿抱着一旁肉摊上摆放的生鸡,大口嚼食!鸡血从她的下巴上流下来,滴在她粉红色的小棉布裙子上。 我这才明白过来,女儿身上真的有地方不对。 1 半夜十二点。我准备好明天早餐的食材,安顿好学校的任务,轻轻地爬上床,给一旁熟睡的女儿掖了掖被角,然后点开手机上的音乐软件,躺了下来,插上耳机。 我是一所小学的音乐老师,独自抚养四岁半的女儿。单身母亲的生活虽然不易,但孩子很可爱,日子也算说得过去。我有睡前听一会轻音乐的习惯。不管睡得多晚,我都会听几支曲子,放松一下耳朵,再缓缓入睡。 我点开巴达捷芙斯卡的《少女的祈祷》,闭上眼睛。 耳机里传出来的声音,却让我睡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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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上,所有人都以为我还是当年那个穷小子。 死对头搂着我没追到的班花,说用了他爸的人情才订到这家最难预定的会所,带着施舍的语气让我多吃点。 我淡淡一笑叫来自家经理:「今天这个包厢的所有消费通通免单。」 01 月底 25 号,是毕业十周年的大学同学聚会。 班长居然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务必到场。 「廖杰,十年了啊,你也没必要一直躲着大家吧!混得不好也没什么,其实我们都很想你的。」 我心里冷笑。 想我?想看我的笑话才是真吧。 我没有和他多说什么,口头答应了下来。 大学毕业之后,因为那件事,我和全班人都断联了。 只怕到现在,他们都以为我丢了工作,继续跟着我爸卖猪肉。 02 25 号,是个雨天。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走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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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隐世了十年,才发现剧情已经大结局很久了。 这本末日文已近尾声,男主江司辰建立起了小规模的人类避难所,人类文明得以开始缓慢地自我修复。 但这好事没我的份。 穿来的第一天,我震惊地发现,我是江司辰在家里养的一只水母。 是的,连眼睛都没有,我只有一些基础的感光系统,连思维也被无限降维。 可我一直记得我的饲主。 他会喂我很好吃的小虾; 他会调配最舒适的海盐水; 他会用手指戳我的伞柄和触手。 可是某一天后,他再也没有回来。 我……很想他。 可恶,我一定是被人类拿捏了! 01 末日降临时,地球上所有的动植物都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异。随之而来的是滔天的海啸和饥荒,百分之八十的陆地被海水淹没。 对于这一切我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有一天,水缸突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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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帝砍了我的魔角,拿去给他爱妃泡茶喝。 我顶着断角,回去找魔君哭诉。 魔君他日理万机,埋在案牍之中,一个眼神都没给我。 第二天,就听说天帝爱妃莫名暴毙身亡。 1 众所周知,我是魔界耻辱。 因为几百年前偶遇天帝玉华,被他所救,就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 为此,我不惜抛下亲族,跟他回了天界。 我真身是一只麋鹿精,修炼多年,终于有了一对引以为傲的魔角,食之能延年益寿。 因为天帝的宠爱,人人都对我毕恭毕敬。 直到某天,他从凡间带回一女子。 水杏般的眼,性格柔糯,刚来天界就病了。 据说她一介凡体,无法适应天界充沛的灵气,容易香消玉殒。 自那之后,玉华便很少来我这儿了。 我曾亲眼见他伏在女子床边,说:「卿卿,吾挚爱仅你一人而已。」 那神情,仿佛他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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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上,所有人都以为我还是当年那个穷小子。 死对头搂着我没追到的班花,说用了他爸的人情才订到这家最难预定的会所,带着施舍的语气让我多吃点。 我淡淡一笑叫来自家经理:「今天这个包厢的所有消费通通免单。」 01 月底 25 号,是毕业十周年的大学同学聚会。 班长居然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务必到场。 「廖杰,十年了啊,你也没必要一直躲着大家吧!混得不好也没什么,其实我们都很想你的。」 我心里冷笑。 想我?想看我的笑话才是真吧。 我没有和他多说什么,口头答应了下来。 大学毕业之后,因为那件事,我和全班人都断联了。 只怕到现在,他们都以为我丢了工作,继续跟着我爸卖猪肉。 02 25 号,是个雨天。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走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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